将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过程,我们称之为企业的改制,这种改制往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的发展。那么,对于大连市的事业单位改制,其操作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大连市事业单位改制背景及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我们特此制定了这一套操作程序。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
二、事转企手续办理
拟改制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改制单位)需按照《大连市市属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事转企的相关手续。原则上,改制单位的转企和改制应同步进行。
三、改制初步方案的审定
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需提出初步的改制方案,此方案将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进行审定。
四、财务与资产审计评估
市财政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改制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并审核审计结果的合规性。还需对资产损失进行核批。对于拟改为国有参股或不持股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的改制单位,其法定代表人需要进行离任审计。
市财政局还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改制单位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核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项目的经济行为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及的土地资产,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由市国土房屋局备案。
五、改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征求意见
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需制定改制实施方案,并征求改制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若涉及金融债务,还需征求债权金融机构的意见。
六、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准
改制实施方案将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事转企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由市人事局审核,职工安置费用由市劳动保障局核定,国有产权转让的基准价则由市财政局会同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七、产权转让流程
改制单位的国有产权转让需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根据公开征集的受让方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产权交易方式,并进行规范交易。经市授权,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将与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依据市财政局出具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缴款确认书》办理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
八、下发改制批复及所需材料
由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将下发改制批复。所需材料包括请示、市编委办不列事业编制序列的批复、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有关部门核准意见或备案表、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等。
九、办理相关手续及注意事项
改制单位需持批复文件及有关材料,办理产权、注册登记、土地、房屋、车辆等相关变更手续。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改制需按照本操作程序规定进行。各区市县和先导区的事业单位改制可参照此操作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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