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在设立方面发生了诸多全新变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取消了,股东出资形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股东出资现已实行认缴制。那么,新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呢?让我们来解答这一问题。
关于新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提交验资报告的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旦股款缴足,必须经过合法验资机构的审核,并出具相应的证明。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则不需要进行验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
第八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款全部缴足之后,必须通过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资金核实,并由该机构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在股款缴足后的三十天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和认股人共同组成。如果股份发行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日期仍未募足,或者股款缴足后三十天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关于办理企业验资报告所需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被审验单位的出资者签署的章程;
3. 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 指定委托代理人的文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7. 银行出具的现金交款单、对账单等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8. 被审验单位给投资者出具的收款收据(注明投资款);
9. 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财务报表;
10. 出资者签署的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书。
以上主要为货币出资所需资料。如果是实物、无形资产等出资方式,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实物移交与验收证明、作价依据、权属证明、实物存放地点的证明等。
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款缴足后是需要进行验资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不需要。如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