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股票分割攻略:财产分割中的股票如何处理?

离婚时股票分割攻略:财产分割中的股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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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理财活动。其中,夫妻间在离异过程中就共同财产的处理就显得尤为关键。就有一位叫做滕某某的先生和其前妻付玲因夫妻关系期间的销售提成引发的炒股事件成为了近日法律案件的焦点。

滕某某与其前妻付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作为某纺织公司的销售员,从公司获得了销售提成共计两万余元。由于这部分收入并未在工资明细中体现,付玲对此并不知情。于是,滕某某将这笔钱作为“私房钱”留存了下来,并决定将其全部用于购买股票。

由于当时存款利率较低,滕某某选择了炒股作为理财方式。但在其与付玲离婚的过程中,滕某某故意将此项财产进行了隐瞒并未向法院报告。离异后,因股票市场状况持续低迷,滕某某将持有的股票以低价转让。但这一行为被付玲知晓,因为其与受让人某熟识的人有联系。于是付玲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此项财产。

【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其中明确指出,在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此案,法院认为滕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其所得的销售提成购买的股票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理应在离婚时进行如实申报并依法分割。而付玲在离婚后发现了滕某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并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因此她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

由于付玲起诉时股票已经变现,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因此法院采取了折价分配的方式。根据双方离婚时的市场价格,股票价值为24800元。考虑到滕某某在离婚时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过错行为,他应分得其中的10000元,而付玲则分得剩余的14800元,并由滕某某进行赔偿。

此案经过法律程序得以妥善解决,体现了法律对于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视。希望这一案例能引起大家对婚姻关系中财产处理的重视和思考。也提醒大家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可访问123律师网(12364.com)进行律师在线咨询以获得更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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