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市场中,融资租赁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资金筹集方式,特别是在租赁市场内。对于许多人对融资租赁的具体方式不太了解,今天我们将详细解析融资租赁的各种形式,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其运作方式。
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
一、直接租赁:这是最普遍、最简单也最重要的融资租赁形式。租赁公司通过筹集资金,购入承租企业选定的设备,并供其使用。此方式涉及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和至少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具有不可解约性。由于设备是承租人特殊定制,如果承租人解约,出租人需承担较大风险。
二、转融资租赁:此方式中,出租人从另一家租赁公司租入设备,然后转租给承租人使用。这种方式使得第二出租人能够发挥类似融资租赁经纪人的作用,不使用自己的资金而获利,并有机会享受第一出租人所在国家的税收优惠,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此方式多用于跨国融资租赁业务。
三、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回租):设备使用方首先将自己的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用。这种方式对于厂商来说,可以改善财务状况、盘活存量资产,并与融资租赁公司共享的投资减税优惠政策。
四、杠杆融资租赁:这种方式涉及较多当事人,如承租人、生产厂商等。融资租赁公司只承担设备成本的一部分,大部分资金由银行或银团等金融机构提供。这种方式常用于购置成本高的大型设备,如飞机、轮船等。
五、委托融资租赁:这种方式可以是资金或设备所有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也有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的情况。
六、项目融资租赁: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出租人对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依据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确定。
七、销售式租赁: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此方式进行产品促销。这些租赁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在这种方式中,租赁公司自主承担租金回收的风险。
八、抽成融资租赁:对于回笼期长但现金流稳定并具有一定垄断性的项目,可采用收益权担保、收费分成的融资租赁方式。租金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承租人的盈利状况决定。
9、风险融资租赁交易概述:出租方通过租赁债权和投资的方式,将设备租赁给承租方。这种交易的回报主要来源于租金和股东权益。在此类融资租赁中,租金仍然是出租人的主要收入来源,通常占全部投资的50%。设备的残值也是出租人收益的一部分,通常不超过25%。其余部分则按照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既定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新型融资租赁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提供了吸引投资的新途径。出租人不仅将设备租赁给承租方,还能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租金的新型业务模式。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强对承租人的影响力。在实际操作中,融资租赁公司会购买设备价款的60%,并与承租方共同建立运营治理中心,参与重大决策。当本金收回后,仍保留20-30%的收益权。风险融资租赁是风险投资在租赁业务上的创新体现,与抽成融资租赁有相似之处,但其在债权转股权方面存在质的转换。
10、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该方式由注资、还租、回报三个阶段构成。注资阶段的资金注入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无异。在还租阶段,项目现金流量会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按一定比例分配,例如70%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存。到了回报阶段,当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毕后,出租人会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率按照现金流的比例提取。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与BOT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11、捆绑式融资租赁简介:又称三三融资租赁。这种融资租赁方式要求承租人首付金(保证金)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在设备交付时,厂商仅获得约30%的货款,余款在不超过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大约为30%。通过这种方式,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共同承担一定风险,形成命运和利益的“捆绑”,改变了以往由出租人独自承担所有风险的情况。
以上内容是关于融资租赁方式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对此不了解的朋友提供一定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租赁方式。如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律师进行法律指导和服务。您可以访问我们的法律服务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