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实力增强,常需设立分支机构。若需变更分支机构名称,应提交哪些材料呢?以下是123律师网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由相应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
4. 若变更名称、经营范围,需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若变更经营场所,应提供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 变更委派人的,需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文件及新委派人的身份证明。
7. 若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需事先批准的项目,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8.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需事先批准的项目,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10.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关于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名称的要求及程序:
1. 同行业内,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则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 若超过一年或涉及不同行业,需带上相关文件到工商核名窗口查询名称变更情况,查无重名后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 凭相关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 凭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到公安局申请更换新的公章和财务章,并销毁旧章。
5. 带上新公章、名称变更通知局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到质检局申请更换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凭一系列文件到税务局申请新的税务登记证。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123律师网专业律师,或查阅文书推荐中的合同范本以供参考。如合伙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合同模板、餐饮店两人合伙经营协议等,均为通用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