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包装是确保商品数量和质量完好无损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对出口商品的包装要求严格,因为包装破损问题严重,每年因此产生的国外货损赔款数额巨大,这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声誉。
在商品出入境的过程中,检验检疫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抽样、品质检验、重量鉴定、验舱监装以及下厂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中,包装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尚未成箱成件的商品,在出口预验时,除了检查包装材料,正式出运、查验换证时也必须对包装进行严格查验。特别是从内地运抵口岸的商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查验时必须每一批都检查其包装情况。
检验人员应该经常深入港区、车站、仓库和货场,了解商品的包装状况,包括那些不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如果发现包装破损、污染或不符合出口要求,应联系海关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包装的要求,应以出口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和产品标准中的包装技术条件为准。
对于纸箱,要注意箱身是否塌陷或破烂,是否用粘合剂封盖或用胶带封口而未经封盖封口,以及粘胶剂或粘胶带的粘合力是否足够。对于木箱和木桶,要检查箱板、木档是否断折、短缺或钉子松脱,打包铁皮和腰箍是否松弛、断损、脱落,以及箱身、桶身是否有腐朽板或树皮板等问题。铁桶和塑料桶要注意是否渗漏严重,桶身是否有裂缝或孔隙。各种袋子要检查缝口是否松散,是否破烂或严重钩损、撕损。还要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如货物移动时是否有晃动或破碎声响,散把、破包、渗漏或商品外露等。
如果包装存在上述问题,必须让发货人进行修补或更换包装后才能发运出口。这些修补和更换工作应在货物运到港区或车站之前进行。如果在仓库难以修补或更换,或者在货物已运到港区或车站后才发生破损或污染,必须在装船或装车前完成这些工作。
为了确保出口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我们必须对包装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经济损失,维护国家的声誉。